- 劇場
- 舞蹈
- 一般民眾
- 公司團體
- 本局單位
二、約可容納30人,適合辦理團體及肢體活動。
三、設備:
■音響設備及講師專用小蜜蜂行動麥克風。
■投影布幕及單槍(請務必自備電腦及電腦線路)。
四、★★★空間內禁止飲食及攜帶飲品。
場地總費用:5,000元 ◎ ◎ ◎ ◣保證金:5,000元◢
(場地費:2,000元+水電、空調費:1,000元+燈光、音響使用費:1,000元+清潔費:1,000元)
繳納資料文件及付費期限
《一律採用線上預約,預約登記後,請依照規定辦理繳款及填寫場地租借申請表》
(1)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場地使用申請書(放置相關檔案)↓。
(2)請詳閱本中心場地租借注意事項。
(3)活動前14天內完成繳費,不受理當日收費。
(4)繳納款項方式有:郵局劃撥匯款/信用卡(租借系統-申辦進度)/至中心現場繳費,至中心現場繳費需事前預約告知。
**(請事先來電預約)親自到中心繳費受理時間:週一至周五上班時間,上午0900-1200;下午1330-1730,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。
****郵局劃撥請於空白欄註明【租借空間】及【租借時間】,1,000元以上請總金額加劃撥手續費20元/1,000元以下請總金額加劃撥手續15元。
劃撥帳號為42146897,戶 名: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幼青少年館
信用卡線上繳款新規定:
依「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」照級距加收手續費2元-35元不等,自108年10月1日(二)起實施。
手續費級距如下:
NT1,000元以下 手續費2元
NT1,001元-10,000 元 手續費7元
NT10,001元-50,000元 手續費10元
NT50,001元-100,000元 手續費20元
NT100,001以上 手續費35元
1.本中心周邊汽車停車可停文建街收費停車格或文化館之收費停車場、家樂福收費停車場。
2.本中心停車場(車位有限,限當日參與活動、課程和洽公之民眾停放)。
機車:
1.機車可停文建街或鳳山高中圍牆邊機車停車格。
2.凡活動逾時,超過一小時加收0.5基數費用,超過兩小時加收1基數費用。(詳見高雄市社會福利服務場地使用管理規則)(↓)
3.請詳閱場地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。
4.本場域之服務台有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(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, AED,簡稱 AED)。
5.如訂購餐食或外送,請務必詳細告知店家不可將外送車輛駛入本中心行人步行區域,有卸貨需求可將車輛臨停在機車棚旁黃色槽化線區域,經勸導未改善將停止使用單位續借權利。
**本空間收費時段一場次為3小時。
■早上場:上午9點-12點
■下午場:下午14點-17點
■晚上場:晚上18點-21點(僅限平日-週二至週五)
(開放活動前1小時佈置,不開空調)
(週六、日無開放晚上場)
若需事先佈置,將以活動前7天場地使用狀況再確認。
登記場地確認後及繳費前,請至相關檔案區(↓)下載《場租申請表》並填寫,寄到承辦人鄭小姐電子信箱cheng012@kcg.gov.tw或現場繳費提供,謝謝配合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