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/ 301室
地址
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
坪數
33坪
建議人數
50人
用途
  • 研習
  • 會議
  • 記者會
租借對象
  • 公司團體
  • 本局單位
可否飲食
是否符合無障礙
場地介紹
本中心共計有4個空間提供各機關團體借用,分別為3樓301室、8樓展覽廳、8樓會議廳及9-11樓演藝廳。
3樓301室可容納50人上課使用,8樓展覽廳是一個展場,8樓會議廳可容納132人上課會議講座使用,9-11樓為表演場所,可容納882使用,演藝廳設置有男女更衣室各一間。
費用說明

一、主管機關、本府所屬機關(構)、學校主辦之活動,或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需求考量經本府專案核准同意借用場地者,各項費用全免;與主管機關或長青中心合辦之各項活動,免收場地費;其他各項費用依收費標準表收費。
二、老人福利機構或團體使用本場地,得減收各項費用二分之一;老人福利機構或團體以外之其他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使用本場地,得減收場地費五分之二;其他各項費用依收費標準表收費。
三、本府所屬以外機關、學校或非營利性質之教育文化團體使用本場地,得減收場地費五分之一;其他各項費用均依收費標準表收費。
四、每場次收費以三小時為一基數,活動逾時一個小時以內者,加收二分之一基數之各項費用;一小時以上未滿三小時者,加收一個基數之各項費用。
五、申請人須布置場地者,每場次加收該時段之空調費;排演或預演者,每場次加收該時段之空調費與二分之一水電費及清潔費;外加電源者,其電費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用「非時間電價」標準收費。
六、幣值單位:新臺幣。

其他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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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車資訊
1、本中心未提供汽車停車場。
2、機踏車可停放於本中心四周停車格內或和平路高師大四周。
3、建議搭大眾交通工具至本中心,搭捷運可文化中心站,再搭接駁車前來本中心。
聯絡人
周志榮先生 07-7710055分機3341
注意事項
本場地租借時間為10天前申請, 並於1周前完成繳費。
說明
3樓301室可容納50人上課使用,配置單槍投影機,桌上型電腦1 部,2支無線麥克風。